有人问,被吊销10多年的公司需要去办理注销吗?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就是必须办理注销。
为什么呢?因为被吊销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关联公司的,总分公司、母子公司都受影响。至于影响到什么程度,这就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定。可能会影响信贷,也可能会影响上市。
对于法人、高管等也是影响不小的。情节严重的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各种高消费,生活水平质量不得不下降。到了退休阶段可能连养老金都不能领取。可以说,个人保障受到影响。
公司被吊销以后对哪些人有影响?这些影响是可逆的吗?如果不去注销会对以后的生活还有工作影响严重吗?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能归结于一点,公司被吊销以后对工作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理智的做法就是公司被吊销以后要转注销。
虽然公司被吊销的影响已经说了千百遍,甚至在行业里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对于不了解情况的人来说却总是一拖再拖,直到后后果慢慢凸显出来,才恍然大悟想着尽快吊销转注销,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
那么公司被吊销以后到底会对法人或者高管带来哪些不良影响呢?工商行政机关正筹建的公司信用信息平台,会将一些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锁入警示信息库,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公司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不良记录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严重的将影响个人购房的银行贷款问题。如果被吊销执照,将有可能不能顺利申请银行贷款。
相信大家肯定玩过俄罗斯方块吧还有植物大战僵尸吧,有人从中得出的神总结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犯下的错误会积累,获得的成功会消失;须常调整状态,方能应付不同挑战。着同样适用于公司被吊销的情况。将不经营的公司注销,或者公司被吊销以后转注销都是在消除错误,应对不同挑战。
长时间不经营的公司,被称之为“僵尸公司”,这种公司既不盈利,还占用的社会资源,监管较难。所以一般的情况下这种不经营的僵尸公司就会直接被转为吊销的状态!
吊销是被行政机关强制退出市场,所以其中涉及到很多法律风险,比如说:影响消费,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啥的,影响个人征信,无法贷款融资或者买房。最最重要,若是以后从业,还限制担任高层人士。
这个时候才会明白不经营的公司危害到底有多大,但这也不是不能解决的事情。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是不可能再转为正常经营的公司了,所以像那种打着把吊销公司转为正常经营旗号的“机构”或者是“公司”,都是属于骗子,千万不要被蒙蔽了。
那正常的吊销转注销是个什么样的流程呢?
首先是清算备案
需要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其次是公告
是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
然后是税务注销
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汇算清缴发票,税控盘等,清算所有的税务。
最后是工商注销
工商注销是等税务的所有事项完结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工商局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和公章。
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千万千万要记得公章得自行销毁了。
1、前往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2、报纸注销公告
3、前往税务局办理国税和地税注销
4、工商局注销登记
5、前往银行申办账户注销和印章注销
公司办理注销条件: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企业撤销、吊销、注销之间的区别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商机都是一闪而过,为了抓住商机,很多人都会迅速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形式来进行运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规范的运营下去,“歇业、破产宣告、被撤销、被吊销、注销”,这些字眼可能会出现在企业发展历程中,那么这些词语在法律上的含义是什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一、歇业
歇业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且不再继续。它是企业的一种经营不作为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对歇业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
二、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破产法第七十八条》;3、企业进行和解失败(《破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佰零四条)。
三、撤销
撤销,主要是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作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机关批准企业工商登记申请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因此,在企业登记时,若存在上述情形,经行政机关内部自查发现错误、知情者举报或利害关系人请求都可能出现企业被撤销的结果。
四、吊销
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权或资质、资格。这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企业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贿赂的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或者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被吊销的主要情形有企业被吊销的主要情形有:
1、企业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经审查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经营条件的,以及伪造证件骗取执照的。
2、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同时违反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
3、侵犯企业法人名称专用权,情节严重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执照,情节严重的。
5、拒绝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6、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7、股分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样,情节严重的。
8、不按规定填报年检报告、提交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的,责令限期补办后,逾期不办的,或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9、企业依法破产,解散结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五、注销
注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作出准予企业解散的登记决定的行政行为。其特点是在特定客观事实和法定事由出现后,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注销登记的前提是必须依法进行清算且完毕。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规定,企业注销适用情形: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
3、投资人或者其授权机构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企业法人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6、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准予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注明理由,收回营业执照或者予以公告。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从主体资格来看,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上体资格被强行剥夺,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但是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仅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而被注销后,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已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从责任承担主体来看,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企业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人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企业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其他股东或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公司申请,可以恢复营业,但是公司被注销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不能再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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