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注册公司之后因为各种的原因都不会去经营,很多人都认为公司注册之后不经营放在那里就可以了。其实公司注册之后不经营又不注销是不行的。你知道杭州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吗?下面企企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注销的大致流程:
1、先到工商局清算组备案,然后要纸媒体刊登注销公告。
2、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4、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5、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在杭州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介绍,若想了解跟多关于公司注册和注销的问题,可以继续关注企企赢。
18年的时候,我们企企赢公司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注销案例。这个注销前后做了2年之久。
这个委托人来找我们的时候讲述了自己的情况,名下有7家公司,大概是经营不善的原因,公司所有的税务都被风控到有异常情况了,所以来找我们注销。
这个委托人说道,之前呢,是委托外面的代理记账公司处理公司的账目的,但是那边后续 没处理。我们接到这个案子的第一时间就先去帮委托人理账,账目理清楚以后呢,开始办理资料需要股东的配合。这时候又出现了麻烦事,这些公司的很多股东呢,不知道是因为一些什么原因,及其不配合。不愿意签字,不愿意出面。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先把公司的税务注销完成,把风控异常解除,工商备案,也登报了。由于他们之前文件上签字不一致的情况,是需要股东本人去校验身份的。但是这些股东从18年到19年一直都不愿意过来配合,所以该订单案子只能放着。
直到今年疫情过完,这些股东才商量好同意过来校验身份,我们才把后续的事情处理完毕了。
企企赢专注于注销十多年,虽然跨度两年之久,最后我们还是完美的处理好了这个案子。注销还是要找靠谱的单位哦!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下面就和企企赢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应该怎样处理,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五、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六、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企企赢小编整理介绍的,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应该怎样处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税收债权的申报
破产清算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应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税款滞纳金的处理
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2]9号)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
三、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
进入破产程序后,税务机关对于尚未解除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的税收债权,将丧失优先性。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五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七条 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四、继续履行合同涉税事项处理
管理人选择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税收债务包括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属于共益债务,不需要申报,在破产费用之后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五、企业破产清算中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实务中,为加快破产清算进度,管理人应与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在清算结束前的适当时间,由税务机关提前进场进行企业清算所得等的税务清缴确认工作。企业清算所得具体涉及以下内容:
1、企业清算所得税包括的内容: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2、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
六、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破产法》属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适用。税款债权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作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破产清算中涉税事项纷繁复杂,并非以上简单罗列,还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不由事项进行灵活处理。本所破产中心将继续在破产事宜的处理中不断提升各项实务技能,以期能够为更多的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
什么是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经过注销登记的公司,法人资格就此终结,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面清理完毕,至此,公司完成注销。
在公司经营不下去的情况下,及时注销公司是一个及时止损的明智的选择。公司不注销的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诸如:
1.税务局实行罚款累积制度,面临较大罚款风险;
2.三年内无法成立新公司,且无法担任股东;
3.个人社会保险受影响,无法领取养老保险;
4.无法乘坐火车、高铁、飞机;
5.限制个人出入境,国际外汇结算受限;
6.无法进行贷款及信用卡办理;
7.个人征信纳入黑名单等。
若经营不下去的企业,置之不理,未及时注销,还会带来一个更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吊销。吊销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这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后公司的经营资格丧失,且仍然需要纳税,直到公司依法注销为止。
虽然公司注销并不像公司注册那么简单,而且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注销的流程更为复杂。但是随着税务政府对税务问题越来越严格,若还未注销或在考虑注销的公司,请尽快注销,按流程来办事最好。接下来注销的费用可能远远超过现在几倍不止。因税务局接管各类社保收取,今后未缴纳社保,或者缴纳金额与税不相符的,都需补交,金额远远超出想象。
所以,若确实不经营的公司,务必抓紧办理,依法注销!
浩风律所在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公司治理、破产重整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我们曾帮数十家内外资企业关闭公司(含分公司),并作为部分债权人的法律顾问参与长春长生的破产清算程序。
这几年随时互联网行业的兴起,很多人都打起了这个行业的主意。
前段时间,我们企企赢接到这么一个案例:这个委托人呢有41家公司,他就是当初看上了互联网的这波红利,注册这些公司都是为了做网店呀,开户等~后来发生了异常,所以委托人就想注销这些公司,然后就找到了我们。
我们接到订单后照常去理了账目等,先把税务注销完成后去处理工商注销了,处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不是股东本人签字的,股东签字都不一致。这种就比较麻烦了,无法线上操作,税务局要求此公司所有股东到现场签字才能办理,主要还是为了确认身份。但是由于公司和人数众多,操作起来中间如果有纰漏可能就会前功尽弃。这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经过细致的分析拿出了一个合理的方案,最后一次操作成功,没有让股东们来回跑。早前咨询过这个案件的这些股东们都对我们的方案赞口不绝。最后还称赞说,还是你们专业!比我个人操作起来简直方便太多了,如果是他自己怕是没办法完成这个注销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才能做的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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