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这些情况概括为主要两类:(1)依法终止纳税义务;(2)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动,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
二、税务注销与工商注销有什么不同法律效果?
首先,税务登记仅是方便税务管理的需要而设定的,对法定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设定或终止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也不会因此而减免。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该条款所指的注销登记也就是工商注销登记,如果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权利、义务终止,即便税务登记还在,企业合法注销的情况下也不能成为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行政处罚的对象。
所以说,不管是企业解散、破产还是说企业经营地点跨省市变动涉及改变税务机关的,都是要先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注销完毕才能向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三、对于税务注销难,国家推出了哪些便民政策?
1、无须办理税务注销的情况
如果您打算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无滞纳金、无罚款。
那么恭喜您!您不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您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后,工商部分会自动向税务部门核对您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税务部门自动确认后符合的,免予办理税务注销。
2、推出注销即时办结服务以及“承诺制”容缺办理
如果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不欠国家税款不存在滞纳金和罚款的、并且已经缴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也没有正在被税务机关检查的,如果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或者说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2、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3、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4、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哪怕资料不齐,都可以享受“承诺制”容缺办理。只要您向税务局做出承诺后,可以即时得到清税文书!
但是也要注意,纳税人后续应当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后期没有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税收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3、便民措施实名办税“资料少”!
实名办税资料少!少到什么程度?
《税务登记证》或者《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都不需要!
《发票领用簿》?不需要!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不需要!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复印件?不需要!
如果您已经完成实名办税认证,只需要报送《清税申报表》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四、税务注销难点中的难点
什么情况下办理税务注销比较困难?
第一种情况: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企业注销难
什么是非正常户呢?
通俗来讲就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也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认定为 非正常户。
第二种情况:企业存在遗留税务问题想要注销就难
实务中,企业日常经营情况比较复杂,要办理税务注销,常常涉及过去几年数据复核。企业的税务遗留问题,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规范、不合规的纳税申报等问题,都会给企业的正常注销带来不少的阻碍。
那么,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企业,想要注销该怎么办?
首先,要先解除非正常状态:企业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其次,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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