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账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30号1997-8-7)第一条“(三)结束旧帐1.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子公司撤销资质如何处理?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
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
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
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母公司注销子公司还要经营怎么办?
按以下几点来看:
一、注销公司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注销公司的基本程序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分公司撤销的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分公司撤销的劳动关系处理技巧: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一般适用于分公司已经被撤销并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分公司本身并无财产的情况;
2.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该方案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
主要适用于分公司有足够的可控制财产,可以主张分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子公司撤销的审计流程有哪些呢?
一、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
2、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3、公司章程(包括变更时提交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二、代码注销,组织机构代登记证副本、正本和ic卡
三、税务注销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计算机代码章
3、税务登记表
4、所有合同(包括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等)(原件且贴足印花)
5、公司成立至今的近三年的凭证、报表、缴税缴款书和账目等财务资料(如果注销客户委托我司进行账目管理和账目咨询我斯将会接受此项所有材料,如果注销客户未委托我司进行账目管理和账目咨询我斯将会查看后返还此项所有材料)
6、已申请的用完的或未用完的国、地税发票(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四、印章缴销,所刻制并备案的印章(如:公司公章、公司财务章和公司合同章等)
五、银行注销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未用完的支票(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4、支票领购的申请本两份(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5、密码器(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6、回单柜(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六、统计注销(未申请过不用提供)统计证正、副本
七、税务注销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计算机代码章
3、税务登记表
4、所有合同(包括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等)(原件且贴足印花)
5、公司成立至今的近三年的凭证、报表、缴税缴款书和账目等财务资料(如果注销客户委托我司进行账目管理和账目咨询我斯将会接受此项所有材料,如果注销客户未委托我司进行账目管理和账目咨询我斯将会查看后返还此项所有材料)
6、已申请的用完的或未用完的国、地税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控机器等(未申请过不用提供)
7、清算报告(可能需出具的材料)
8、审计报告(可能需出具的材料)
子公司保留而把母公司撤销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那么分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分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3、分公司注销流程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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